西安市医保政策
陕西省职工医疗保险关于异地、本地现金报销不予受理的费用材料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04-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一、常住异地人员在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之前的费用;

二、因公外出、学习、探亲期间非突发疾病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

三、未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的市外转诊费用;

四、本地因个人原因未挂账结算的费用;

五、本地非紧急抢救产生的费用;

六、自结算之日起超过两个月的市外转诊费用;

七、自结算之日起超过六个月的外地就诊、本地紧急抢救费用。

陕西师范大学医院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