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病床的定义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在患者居住场所内建立病床,为符合住院条件、需要连续治疗,但到医疗机构有困难,适宜居家诊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
二、家庭病床服务人群与建床条件
陕西师范大学两校区家属区常住人口,已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参考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建立家庭病床,一个建床周期为30-60日。
(一)基本条件:
常年不能间断治疗的慢性重症患者;或因疾病需要长期卧床或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且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条件、经签约机构评估后在适合的家庭条件下医护人员定期上门系统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
(二)参考条件:
1.出院后仍需继续治疗的病人
(1)神经系统疾病(如脑卒中、脑外伤后、严重颅内感染后等)致行动能力全部或部分丧失,病情稳定需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肿瘤术后或放、化疗需支持治疗的病人。
(3)高血压、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的病人。
(4)骨折术后及外伤的病人:换药、拆线、康复、功能锻炼等。
2.慢性病需长期治疗的病人
(1)长期卧床病人:肿瘤晚期、植物状态、偏瘫患者合并褥疮感染、尿潴留、吞咽困难(需定期换药、定期更换尿管、胃管)。
(2)安宁疗护:肿瘤晚期、生命末期等。
(3)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且有身体残疾而无法处理的老年精神患者。
(4)老年痴呆症患者以及80岁以上老年人患慢性疾病需连续治疗者。
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家庭病床的服务项目
签约机构可以为建床患者提供适宜在患者居住场所开展的、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为患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含临床专科、全科医疗、基本护理、康复指导、药事服务、指导评估服务、安宁疗护服务;使用中医药服务或中医适宜技术为患者提供服务。
2.检验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三大常规、肝肾功电解质、血脂以及心电图、测血糖等。
3.家庭病床巡查及家庭访视,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4.健康管理服务,包括重点人群专案管理及随访、周期性体检、心理健康指导、营养膳食指导、疾病预防指导、中医体质辨识和健康保健知识指导等。
5.利用适应的小型、便携的诊断、检查、治疗设备和器材,定期上门开展必要服务项目。
四、医保报销

五、“家庭病床”申请方式
家庭病床建床联系电话:
张主任:13630214083(雁塔校区)
赵主任:18091112935(长安校区)
撰稿:张少勇
审核:程海峰
签发:马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