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符合连续参保大学生: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5〕35号)文件精神,符合连续参保的大学生从2025年9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将于2025年1月6日起,为符合连续参保的大学生报销在两校区校医院普通门诊未能使用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
一、报销对象
【符合连续参保大学生】:即2025年度在生源地或学籍地(非本校)已参保,且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报销金额与2026年度共享最高支付限额。
二、门诊报销范围
2025年9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连续参保大学生在两校区校医院普通门诊发生的未实时使用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
三、提交材料
两校区校医院门诊就诊票据、病历、费用明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本科生提供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研究生提供建设银行卡复印件)提交至参保所在校区医保科,并在银行卡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发票张数、总金额及银行卡号。
四、补录报销时间
1月6日至3月20日(不含寒假)期间的工作日内,两校区医保办工作人员现场收取相关票据资料进行医保系统录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学生报销款到账时间以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拨款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校医院一层医保科:赵老师 85318790
雁塔校区校医院一层医保科:马老师 85303590
校医院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