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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于办理职工及大学生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我校参保教职工及大学生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相关业务标准的通知》(市医保发〔2025〕19号)精神,为确保慢病患者的待遇享受,校医院即日起正式启动门诊慢性病复审工作。

现就2026年度门诊慢性病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人员范围

门诊慢性病实行两年一次复审,申报范围为2024年及以前年度经资格认定及复审认定通过的,现正常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教职工及大学生。

、需复审慢病病种范围

1.复审病种范围及待遇

六个病种:甲状腺功能异常(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癫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原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毒性肝炎(原慢性活动性肝炎)、肺结核活动期(原肺结核(耐多药))、耐药性结核病等6个病种在认定通过后,待遇享受期为两年,到期按规定参加复审。

2.不再新增保障对象的病种

三个病种:紫癜性肾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巨趾症,按照文件规定不再纳入新的保障对象。已享受保障的人员,继续按原政策两年一次复审。

三、复审所需材料

1.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附件1)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近两年来两次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及继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马老师    85303590

联系地点:雁塔校区医院一层103室医保办公室

 附件1.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docx




                                                           校医院  

2025年10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