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全体在编在岗医疗卫生系列人员: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办法(修订)》(陕师党发〔2023〕83号)(以下简称《办法》)《陕西师范大学医疗卫生系列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实施细则》(师人〔2024〕119号)《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岗位空岗补聘工作的通知》(师人〔2025〕88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本次空岗补聘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聘用条件和岗位设置
(一)人员范围
现聘岗位聘期考核合格,符合医疗卫生系列晋聘高一级岗位聘用条件的全校在编在岗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用条件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办法(修订)》(陕师党发〔2023〕83号)和《陕西师范大学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实施细则》(师人〔2024〕119号,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空岗数量
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2个,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3个,一级医(药、护、技)师岗位2个。
二、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6月16日)
校医院作为医疗卫生系列牵头单位,在校医院官网公布空岗补聘工作安排及空岗数量。
请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电话、微信等方式,确保将聘用工作安排、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通知到本单位医疗卫生系列人员本人,不得有任何遗漏。
(二)岗位聘用
1.个人申报(6月17日-6月18日)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聘用申报表》),并将用于岗位聘用的相关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继续教育成绩单及业绩成果(如论文、获奖、荣誉等)原件、复印件等材料装入档案袋(一人一袋,袋上注明单位及姓名),于6月18日(星期三)前提交至单位岗位聘用工作人员(校医院交至雁塔校区医保科,附属小学及附属幼儿园交至单位人事工作负责人)。
2.单位审核(6月19日-6月22日)
申报人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对申报人按程序进行师德师风考核,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审定。申报人所在单位需组织专人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申报人的相关材料在本单位官网上公示3日,并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将申报表、相关业绩成果材料及师德师风鉴定表于6月23日(星期一)前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雁塔校区校医院一层校医院医保科)。
3.专门评审委员会评议(6月24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报送的资料,复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专门评审委员会进行分级评议,并在指标限额内推荐空岗拟聘人选。
4.公示拟聘用结果(6月24日至6月26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空岗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分岗位级别在校医院官网主页公示3天。
5.领导小组审议
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6.上报学校复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填报《陕西师范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结果汇总表》,并将拟聘用人员的申报表、师德师风鉴定表一并报送人力资源部进行复核。
7.签订合同
人力资源部组织各级岗位聘用教工签订《聘用合同》。
三、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年限自担任现职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用于本年度空岗补聘工作的成果须符合《办法》相关规定,所有成果完成第一单位须为陕西师范大学,论文本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成果须为近5年取得(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聘任岗位发生变动的,成果须为任现岗位等级以来取得。
(二)岗位聘用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进行评议推荐时,凡是涉及到本人,或与申报人有师生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须主动提出回避。
(三)本次空岗补聘工作结束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职责任务按《办法》和《细则》执行,岗位聘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四)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中的其他特殊或重要事项由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联系人:张老师 85303590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正高四级及以下).docx
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