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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各院系: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市社[2017]192号)文件,2017-2018学年度大学生医保费个人缴费部分调整为160元,已预交费同学须补缴差额70元。

为了及时办理学生参保事宜,保障学生医保权利,请各院系以班为单位填写附件一表格,特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到校医院办理缴费登记手续,确保学生正常就医。

一、 补缴费对象:

我校2014、2015、2016级本科生、研究生以及预科生。

二、 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2017年9月11日——9月14日

办理地点:新校区:学府医院一层医保窗口

雁塔校区:校医院二层办公室

三、 须提交材料:

1. 缴费名单纸质版及电子版(样表见附件一)。

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纸质版须院系签章,电子版文件名格式:2017年XX院XX级XX专业XX班医保补缴费名单。

2. 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的学生需提供2017年度民政部门认证的相关证书或证明,若未通过审批,须按标准补缴差额。

联系电话:85300863(雁塔校区张老师)

81530850-8017(长安校区陈老师)

请院系本次补缴费负责人加入陕师大校医院学生医保QQ群,群号:285336168,以便及时了解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医保报销流程及后续问题处理。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学员恢复缴费模板。点击打开链接

陕西师范大学学员新参保模板。点击打开链接

陕西师范大学医院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