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研究中心:
经过校医院的积极协调和多方努力,大学生门诊统筹基金已拨付下来,校医院将于近期给予参保学生门诊统筹医疗费报销,为了方便同学们报销并做好本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安排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2011年9月1日~2012年2月29日经校医院转外院就医者和新生入校时在校医院门诊自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报销安排
1、新生报销:
新生在校医院门诊自费期间的医疗费用(2011年9~11月份)。在校医院门诊就诊者,须提供票据(报销联)、《大学生医保证》,以学院为单位收集齐全,统一在校医院医保科领取报销单,粘贴票据并填写个人信息项目,再按附件要求填写汇总表,由各学院(部)、中心辅导员统一报送校医院医保科进行报销,截止时间3月30日。
2、转诊报销:
参保学生在校医院外转诊就医者,须携带校医院转诊单、就诊医院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及检查报告单、票据(报销联)、《大学生医保证》,按校医院通知进行报销。
3、报销日期和地点:
长安校区:3月14~15日(周三、周四 )长安校区医院一楼门诊大厅
雁塔校区:3月21~22日(周三、周四) 雁塔校区医院二楼医保科
工作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2:30—5:00
三、报销流程
本人携带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就诊医院门诊病历、门诊处方及检查报告单、票据(报销联)、医保证(原件、复印件) 并填写门诊统筹医疗费报销单——→医保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审核、盖章——→财务审核、结算——→领款人签字、《医保证》登记、盖章
以上为这次报销安排,为方便学生,以后在外院转诊就医,每月报销一次,请同学们注意校医院具体通知。 联系电话:85303590。
陕西师范大学医院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