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医保工作需要,经学校人事处同意,院务会研究决定面向校医院内部,公开招聘一名医保科管理人员(A级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年龄30岁以下;
4、熟悉医保政策;
5、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
6、有较好的交流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报名时间截止于2015年1月19日12:00时
地点:医院办公室(雁塔校区)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定于2015年1月19日17:00在老校区医院会议室进行述职答辩,个人述职限时8分钟,提问答辩限时5分钟。
陕西师范大学医院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