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西安市社保中心发﹝2010﹞41号《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和《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发〔2009〕65号)精神,我校新生医保证信息填报工作已经进行,为了保证在校学生充分享受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做好我校新生参保工作,现将本科生及研究生医保信息采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采集内容
采集学生学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所学专业、班级编号、班级名称、学制、电话号码等信息,须填写完整。要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准确无误,实例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单位要重视学生医保信息采集工作,安排专人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学生信息完整、顺利参保。
2、加强审核,及时报送。学生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将直接影响到学生参保报销,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四、注意事项
1、填写时请注意性别、民族、学制、人员类型、特殊人员情况等用代码表示;休学、转学、交换生及特殊情况要在备注2中用红色注明。表格全部采用文本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2、已参加陕西省或西安市城镇职工(包括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人员,可以选择如下参保:
(1)须暂停入校前所参加的医保,并将本人医保证个人编号,填写在参保表备注2中,用红色注明;
(2)如本人不愿暂停入校前所参加的西安市医保,则不需填报个人信息,不享受西安市大学生医保。
五、报送方式及时间
9月11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向校医院统一报送EXCEL文本格式数据,请将电子版发送到ccxp@snnu.edu.cn;报送时请在电子版留下填报责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医保科联系电话:85303590。
陕西师范大学医院
2015年9月6日
附件:1:本科生新参保名册(网络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