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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恢复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按照《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接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上级部门检查合格后,陕西师范大学医院拟于2020年4月17日开始实行预约接种。接种门诊属于人群比较密集的公共场所,存在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为了更好的满足陕师大辖区儿童接种需求,疫情期间接种具体要求如下:

1.实行属地化接种管理。

2.确定家长及儿童无乏力、干咳、鼻塞、流涕、腹泻、发热、结膜炎等症状,确定受种者及其监护人近14天内无湖北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的居住史和旅游史;无其他可疑新冠肺炎暴露情况,确保家长与儿童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进行预约。

3.实行微信或电话预约。已在我院“师大育儿”微信群的家长,可在微信群里预约;不在微信群的家长可电话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14:30-16:30,预约电话:029-85308977)。

4.不接受现场预约,未预约直接前来接种者不予接待。

5.预约成功的家长,请严格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带儿童前来接种。进入接种门诊前必须出示个人绿色一码通、预防接种本、身份证(家长),并按要求进行登记。为避免交叉感染,一名儿童只允许一名监护人陪同;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不少于2米距离,做好个人防护(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的机会);现场签署承诺书;接种等待时请勿喧哗拥挤。

6.在已预约日期和时间段没有来接种者,视为自动放弃,需重新进行预约。

7.新出生儿童需电话预约(提供居住相关证明、出生证、红、黄票等资料)。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预防接种门诊会根据疫情发展随时调整服务工作。

谢谢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

陕西师范大学医院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