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门诊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陕医保中心函【2020】7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门诊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2月22日—3月21日
二、申报程序
1. 省医保中心依据医保结算系统数据,提取人员信息名单汇总表;
2. 我院医保专干下载汇总表,通知本人确认个人负担年度累计金额,并在表格中签字;
3. 医保专干将确认表格及相关资料报送省医保中心。
三、申报材料
1. 个人提交社会保障复印件(须开通金融功能)
2. 《门诊特殊治疗医疗补助人员信息汇总表》、《省直机关门诊特殊治疗年度公务员补助结算表》,由医保办制表提供。
四、下列情况不予累计补助
1.符合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3000元,医疗照顾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1500元;
2. 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 未经省级医保计算机网络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
五、支付方式
补助费用由省医保中心基金财务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个人社会保障卡。
陕西师范大学医院
陕西师范大学学府医院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