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培养单位、相关毕业生: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西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0〕79号)精神,从2020年9月1日起,西安市大学生医保待遇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按照自然年度参保缴费。在校大学生缴纳2021年大学生医保费后,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避免已参保大学生在保障期间就医后无法进行医保报销,校医院不再统一为所有2021届毕业生办理停保手续。按照自愿原则,校医院将继续为有需要的2021届毕业生办理停保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已参加大学生医保且与用人单位确认需要办理大学生医保停保手续的2021届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1.大学生医保停保申请书(见附件)扫描件
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办理程序
1.自愿停保的毕业生填写大学生医保停保申请书,准备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提交至校医院医保办公室邮箱mateng@snnu.edu.cn。
2.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完成初审,并提交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审核。
未尽事宜,请与校医院医保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马老师 1308759683
陈老师 (85318790 长安校区)
马老师 (85303590 雁塔校区)
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