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职工及大学生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复审工作的通知
我校参保教职工及大学生: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相关业务标准的通知》(市医保发〔2025〕19 号)精神,为确保慢病患者的待遇享受,校医院自即日起正式启动门诊慢性病复审工作。
现就2026年度门诊慢性病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人员范围
门诊慢性病实行两年一次复审,申报范围为2025年度初审认定通过的及2024年度复审认定通过的,现正常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教职工及大学生(病种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度认定通过的不在本次复审范围)。
二、需复审慢病病种范围
1.复审病种范围及待遇
甲状腺功能异常(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癫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原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毒性肝炎(原慢性活动性肝炎)、肺结核活动期(原肺结核(耐多药))、耐药性结核病等6个病种在认定通过后,待遇享受期为两年,到期按规定参加复审。
2.不再新增保障对象的病种
三个病种:紫癜性肾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巨趾症,按照文件规定不再纳入新的保障对象。已享受保障的人员,继续按原政策两年一次复审。
三、复审所需材料及提交时间
1.《雁塔区基本医疗保险⻔诊慢性病复审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诊慢性病参保患者近两年来两次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病种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治疗病历,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及继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
4.复审资料提交时间:即日起——2026年12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1、复审病种认定通过后待遇享受期为2年,需在待遇享受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复审认定。本次复审病种认定通过后,待遇享受期2028年12月31日。
2、复审病种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或复审未通过的,不再享受⻔诊慢性病报销待遇。
3、⻔诊慢性病资格复审结果可在陕西医保APP、医保经办机构自助查询机或区医保经办中心进行查询。
联系人:马老师 85303590
联系地点:雁塔校区医院一层103室医保办公室
附件1.雁塔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复审申请鉴定表.docx
校医院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