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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将李克翔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经医院党总支委员会第三支部大会讨论,拟确定李克翔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克翔,女,汉族,研究生学历,青海省海西自治区人,2017年12月提出入党申请,根据党员推荐,经原医院党支部支委会2018年7月6日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2019年11月,校医院党总支成立后,李克翔编入第三党支部继续培养,培养联系人为韦英同志、魏燕同志。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第三党支部支委会2021年4月30日讨论,拟确定李克翔同志为发展对象。

现对大会结果予以公示,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5月8日前实名向医院总支部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85318791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医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