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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度我校学生参加西安市大学生医保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08-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关于我校学生参加2019-2020年度西安市大学生医保

相关工作安排

根据市社保发【2019】31号文件、市医保发【2019】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大学生参加2019-2020年度西安市大学生医保工作安排如下:

一、 筹集标准:

2019-2020学年度西安市大学生医保的费用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770元。其中个人缴纳250元,中央及省、市财政补助520元;低保或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个人缴纳60元,中央补助及医疗救助710元。

二、 我校参保对象:

我校参保对象为全体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参保。

三、 工作安排: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确保通知到学生个人,明确学生参保意愿,积极组织学生参保。安排专人做好信息填写上报和参保费缴纳工作,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1. 受理时间:

第一批9月2日-9月6日(八月报到新生及续保学生),第二批9月16日-20日(九月报到新生及续保学生),长安校区学府医院医保科、雁塔校区医院医保科均可受理。9月23日-27日处理遗留问题和个别同学参保问题。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员过于集中而造成学生等待时间过长,请新生按照批次、续保学生按照时间安排表前来提交材料,可以提前提交,早提交早办理。(安排外时间,请和医保科提前联系。)

时间

院系

受理地点

9月2日

教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两校区医院医保科

9月3日

国际商学院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两校区医院医保科

9月4日

心理学院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两校区医院医保科

9月5日

外国语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两校区医院医保科

9月6日

国际汉学院

旅游与环境学院

两校区医院医保科

9月9日-13日

研究生入学体检及中秋节放假

9月16日

民族教育学院

文学院

美术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两校区医院医保科

9月17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音乐学院

各研究机构

两校区医院医保科

9月18日

体育学院

计算机科学学院

两校区医院医保科

9月19日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两校区医院医保科

9月20日

化学化工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两校区医院医保科

9月23日-27日

处理遗留问题、个别同学参保问题

雁塔校区医院医保科

2. 缴纳足额参保费:

西安市大学生医保参保费用每年不同,请参照下表对应入学年度进行缴纳参保费。

学生类别

预交额度(元)

本次应缴纳(元)

2016年入学全体学生

90

160

2017年入学本科

160

90

2017年入学硕士、博士

0

250

2018年入学全体学生

0

250

2019年入学全体学生

250

0

新生已通过缴费系统或现金方式缴纳过医保费的,不再缴费;个别续保学生无预交额度、上一年度未参保等等情况的缴费问题可先咨询医保科,确定缴费金额后在信息表备注中注明。

3. 须提交材料:

(1)参保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填写须知见附件表格;(电子版文件名格式样板:物信院2022届级物理学1班2019学年度参保名单,以微信或QQ方式传送给材料接收人员)

(2)足额参保费。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均可。

(3)低保、重残家庭的学生需提供2019年度民政部门审核过的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补助金额发放记录复印件,材料不能证明2019年度仍在享受相关待遇的,需全额缴纳参保费。建档立卡学生不属于此项政策范围,需正常缴纳全额参保费参保。

四、 注意事项:

1. 西安市生源学生如有参加城镇医保或新农合医保,需在申办地办理停保手续后才能申报参加西安市大学生医保;

2. 2019级新生中低保及重残家庭学生务必按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以免错过申请相关待遇;

3. 2019级新生及其他年级新参保学生填写附表1;其他年级续保学生填写附表2。请严格按照表中的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务必全表选用文本格式,避免电子表中因自动科学计数而造成信息出错。

4. 请院系负责人加入陕师大校医院学生医保QQ群,群号:285336168,以便加强沟通,并可及时了解后续工作通知、医保报销流程及相关问题处理。

五、 联系方式:

医保科联系电话:85303590(雁塔校区)

85318790(长安校区)

陕西省师范大学医院、陕西师范大学学府医院

2019年8月29日

文件及附表1、附表2.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