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大学生:
因寒假期间离开西安市返回家乡、外地社会实践等原因,未能在两校区校医院使用大学生医保门诊统筹报销的学生,医院将于2025年2月28日起报销参保大学生在异地门诊就医时未能使用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
一、报销对象
1.2024年缴纳2025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用的各年级在校学生可报销2025年寒假费用。
2.2023年缴纳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用的各年级在校学生可报销2024年暑假费用。
二、门诊报销范围
2024年7月至8月暑假期间,2025年1月至2月寒假期间,参保大学生在异地门诊(含急诊、抢救)就医时发生的未使用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
三、提交材料
1.门诊医疗费用发票联原件;
2.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3.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4.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每张药品发票需要提供对应的明细(注明药品数量及单价),每张化验、检验费发票,需要有对应的检查报告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本科生提供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研究生提供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学院、学号、联系方式、发票张数、总金额及银行卡号;
7.外伤类需提供全套病例及情况说明(学院签字盖章)。
四、 提交时间、地点
1.时间安排。即日起至3月14日期间的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00 —17:30。
2.提交地点。请将材料按序号顺序整理,提交至参保所在校区医保科。
学生报销款到账时间以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拨款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校医院一层医保科:赵老师 85318790
雁塔校区校医院一层医保科:马老师 85303590
校医院
2025年2月28日